抚顺市纪委监委发出重要《通知》
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
严明纪律 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抚顺传媒网讯(抚顺日报记者 孙晓华)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日前,市纪委监委发出《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治“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四风”问题,严明纪律红线。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等活动安排。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倡导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职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在节日前夕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做到“忠告早提、警钟早敲”,切实把“八个严禁”纪律要求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要求、文明廉洁过节。同时,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出现“只动嘴、不落实”“只发文、不检查”等形式主义问题,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尺,使作风建设这张“金色名片”在抚顺越擦越亮。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从严执纪问责。要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找准“病灶”、靶向发力,有针对性的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纠治“四风”永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同时,要把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专项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电话:12388;举报信箱:中共抚顺市纪委信访室(邮编:113006)